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8号)要求,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 对各类工程结构的承载力、正常使用和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 结构安全等级和设计工作年限的确定,结构设计应当包含的基本内容和各种设计方法的设计表达式以及结构施工、维护和拆除的基本原则;
- 结构的永久作用、楼面和屋面活荷载、风荷载、温度作用等各类作用的取值要求和最低取值标准。
本规范中,规定工程结构性能的条款是:第2.1.1、2.1.2、2.1.3、2.1.4条;
本规范中,规定结构设计、施工和拆除基本技术要求的条款是:第2.1.5、2.1.6、2.1.7、2.1.8条和第3章全部条款;
本规范中,规定结构作用的条款是:第4章全部条款。
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
- 《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2008
- 《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 《港口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8—2010
- 《水利水电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99—2013
-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 《有色金属工程结构荷载规范》GB 50959—2013
- 《石油化工建(构)筑物结构荷载规范》GB51006—2014
-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